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加快推动安徽省电能替代工作,能源局组织起草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徽省电能替代的实施意见》(皖发改能源〔2017〕576号)。《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政策措施,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以转变能源利用方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综合运用财政、物价、环保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五大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着力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形成清洁、安全、高效、智能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2017—2020年完成电能替代电量90亿千瓦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是在工业领域推进燃煤锅炉、燃煤(油)窑炉替代。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加快推进现有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工作,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应用电窑炉,有效减少燃煤(油)使用。二是在建筑领域推广热泵、电蓄冷、电储热和电采暖应用。加大浅层地热能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力度,推动既有建筑应用热泵技术开展供冷供热改造。在大型商场等昼夜热负荷变化较大的建筑,推广应用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技术。在有集中供暖需求的居民住宅区域,鼓励应用碳晶、发热电缆等电采暖技术。支持新建建筑采用冷热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三是在交通领域加快港口岸电、空港陆电改造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沿江沿淮主要港口作业的电能替代,逐步实现全省港口泊位岸电设施全覆盖。提高省内民航机场应用桥载设备普及率,新建、扩建和年旅客吞吐量300万人次以上机场应具备桥载设备供电能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5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8万个。四是在农业领域提高农田灌溉、设施农业以及农业加工的电气化水平。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改造,实现皖北平原地区农村机井用电全覆盖。有序推进育苗温室和大棚种植领域冬季采暖及滴灌设施改造。继续推进规模以上企业电制茶替代燃煤(柴)制茶和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加快推进农作物烘干领域电能替代,重点推广粮食入库前采用空气源热泵烘干技术。五是在居民生活领域鼓励家用和商用服务类电能替代。通过“电网连万家共享电气化”等活动,提高居民家用电器使用率。鼓励农村地区采用电磁炉等电炊具替代厨炊散烧用煤(柴)。鼓励餐饮业及机关、医院、学校、企业等单位食堂使用电磁炉等厨房电器。在酒店、4A级以上风景区等,鼓励使用洁卫电器替代燃煤、燃气热水器等设备。加快推进餐饮业电火锅替代燃气(酒精)火锅。
三、政策措施
一是统筹落实财政补贴,各市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渠道,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电能替代技术研发予以支持。二是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扩大峰谷电价价差、合理设定低谷时段等方式,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电力消费、促进移峰填谷和电能替代。三是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因电能替代引起的合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相应配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合理运营成本计入输配电准许成本。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电能替代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意见》提出了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标准、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发挥示范引领、加强宣传推广等6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