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份,我国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布,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个征求意见稿对农民来说,影响很大,基本上改变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模式,当然以改变对农民来说,更是影响深远,农民通过这次法律的修改,具体来说可以享受以下三大福利了。
一、征地补偿标准提高
对于征地补偿,是意见稿最重要的一块,也是对农民来说福利最大的一块。其实主要来说,就是征地补偿要提高,征地程序要更加透明化,避免村里几个人一拍脑袋就将农民的地给卖了。
取消了之前的以被征地年产量以及地理位置作为征地补偿计算标准的做法。增加了对被征地农民的住房补偿和社会保障的费用,保障农民征地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原则就是保障被征地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证。
二、保障农民一户一宅的权利
现在农村,因为人多地少,因此很难实现一户一宅,但是新的征求稿明确要求要保障农民宅基地权利,另外,对宅基地审批制度也进行改革,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并对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作了原则性规定。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了
在农村,土地主要分为耕地、宅基地、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征求意见稿不能把耕地和宅基地、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放开入市,因为那样会损害农民的权益。因此这个意见稿只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放开,可以入市了。
现在法律规定农村所有的土地都是不能入市交易的,除了特殊的乡镇企业因为破产兼并导致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之外,农村的其他土地都不能入市交易。意见稿规定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人可以将土地出租、出卖、作价出资、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