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市蔬菜产业发展扶持意见
根据《2017年哈尔滨市蔬菜产业发展建设方案》,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蔬菜产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保障蔬菜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制定2017年哈尔滨市蔬菜产业发展扶持意见。
一、扶持范围、内容及对象
(一)扶持范围。纳入到2017年哈尔滨市蔬菜产业发展计划的建设项目。
(二)扶持内容。基地温室、大棚生产设施,水、电、路基础配套设施,基地贮藏库(恒温贮藏库、冷库)、加工、配送包装车间,育苗中心(菌包厂)育苗棚室、菌种繁育车间,田头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的仓储库、冷库、硬化场地、水、电等配套设施,冬季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物联网智能应用系统。
(三)扶持对象。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
二、扶持的条件、标准
(一)扶持条件
1.设施蔬菜生产基地。新建棚室规模100亩以上,温室占10%的设施蔬菜基地。其中,大棚为钢架无立柱大棚,单位面积1亩(667㎡);温室前屋面为钢架,后墙、侧墙为砖体或经久耐用保温蓄热效果好的新型墙体材料,单位面积不少于0.5亩(330㎡)。基地水、电、路、环境绿化、美化等设施完备,并达到使用状态。
2.露地蔬菜生产基地。新建规模300亩以上的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基地水、电、路、绿化、美化等配套设施完备,并投入使用。
3.蔬菜贮藏库(恒温库、冷库)。在蔬菜生产基地,新建恒温库、冷库单位容积1000m3以上,高度不低于3米,贮藏能力100吨以上。
4.蔬菜加工、配送包装车间。在蔬菜生产基地,新建蔬菜加工、配送车间500㎡以上,蔬菜清洗、速冻、包装等设备完备,年加工、配送蔬菜1000吨以上。
5.蔬菜育苗中心(菌包厂)。当年新建育苗中心,育苗温室5亩以上,大棚20亩以上,有播种室、催芽室、分苗棚,年育苗1000万株以上;当年新建食用菌菌包厂2000㎡以上,有拌料、灭菌、接菌(含实验室)、养菌车间,年繁育菌包300万袋以上。
6.田头蔬菜批发市场。基地建设田头蔬菜批发市场占地面积20000㎡以上,配套设施达到“四有”标准(遮阳罩棚、地量衡、检测室、硬化地面),带动辐射蔬菜面积达到万亩以上,年累计流通处理能力达到万吨以上。
7.冬季蔬菜生产。百亩以上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当年冬季蔬菜生产面积30亩以上,7月上旬育苗,8月末到9月初定植,产品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始上市的温室。
8.物联网应用系统。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规模100亩以上,露地蔬菜生产基地规模300亩以上。基地物联网建设达到生产智能监控管理系统、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产品电子网络交易平台三网合一。
(二)贷款条件。纳入到2017年蔬菜产业发展计划的项目,规划建设规模千亩以上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主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市农牧投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申请贷款,用于建设蔬菜大棚、温室生产设施,水、电、路基础配套设施,仓储库、冷库等冷链物流设施,可享受市级农牧业项目贷款担保综合补贴政策。
(三)补贴扶持标准
凡属当年经各区、县(市)审批立项并纳入2017年市蔬菜产业发展计划的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给予扶持。
1.大棚、温室补贴。新建1亩大棚补贴0.5万元,新建1亩温室补贴2万元。蔬菜育苗温室、大棚参照生产棚室给予补贴。
2.基础设施补贴。新打1眼机电井补贴2.5万元;新修1公里砂石路补贴2.5万元,新修1公里水泥路补贴10万元;新修1公里排水沟补贴2万元。
3.贮藏设施补贴。新建恒温库达到要求标准,每立方米补贴50元。新建冷库达到要求标准,每立方米补贴100元。
4.加工、配送包装、菌包车间。新建蔬菜加工、配送包装、菌包车间达到要求标准,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5.田头蔬菜批发市场。达到设施建设标准和交易转运能力的,市场新建仓储库、预冷设施参照贮藏设施补贴,交易场地、水、电参照基地基础设施给予补贴。
6.冬季蔬菜生产补贴。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开展冬季蔬菜生产,达到规模标准,果菜1亩补贴0.5万元,叶菜、食用菌、果树、花卉等1亩补贴0.1万元。
7.物联网应用系统补贴。物联网+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主要补贴基地生产管理监控设备。
(1)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达到规模标准,扶持建设1个智能管理监控平台和10个棚室的生产管理监控设备。
(2)露地蔬菜生产基地达到规模标准,扶持建设1个智能管理监控平台和2个气象环境监测站。
1个蔬菜生产基地智能管理监控平台补助8万元。1个棚室生产管理监控设备补助2万元,1个露地小型气象环境监测站补助2万元。
三、资金使用
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扶持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扶持内容以外的任何支出;扶持资金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做到凭证完备,记录准确,账实相符。有关区、县(市)农业局和财政局负责对扶持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有关区县农业局和财政局负责贷款资金的使用、还款、监督管理;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将对蔬菜基地建设扶持资金实行定期跟踪监督,对于违规使用的资金,将建议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