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业局权威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新型林业经营体系,集体林业生产组织化水平、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
具体措施
1.积极扶持林业专业大户、发展家庭林场
支持农户通过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并且扩大规模,发展成规模适度的专业大户,并且鼓励不同角色从事林业创业和开发,比如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林业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等。具有以经营林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及具有稳定林地经营面积和有林业经营特长林业专业大户要大力发展成家庭林场。
2.规范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一般是由林业专业大户、职业林农、家庭林场、农村能人、家庭林场等组建起来的,并依法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林业合作社要给予指导意见、完善规章制度、权益分配合理等。股份合作社是以承包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发展成林木股份合作社,由其组织经营或者对外出租,得到的收益则按照股份进行合理的分配。
3. 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
发挥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林业龙头企业作用,鼓励其通过“公司+农户+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经营模式和农户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对于地方各类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扶持资金、范围要继续扩大,采取以奖代补、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开展建设基地、加工储藏、产品认证、保险补贴、培训等。如果该地条件好,对于流转林地的面积达到了规定规模并成片,可给予一定奖励补助。
2.优化金融保险支持政策
鼓励各地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合作机制,加大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支持。鼓励其以林权、公益林补偿收益、固定资产等办理抵押质押贷款,符合财政贴息政策的,享受中央财政下拨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性森林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
3.其他
加快林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创新新型职业林农培训机制、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林木采伐管理、探索林地使用机制。
【意见全文】《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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