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发布消息,为完善粮食生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鼓励粮食主产区多产粮,多调粮,2017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日前,福建省财政厅下达全省2017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7276万。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今年上榜的福建产粮(油)大县有哪些?
什么是产粮(油)大县奖励?
产粮(油)大县奖励包括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商品粮大省奖励、制种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866号)执行。
申报范围:
截至2016年未安排实施奖励的18个制种大县(基地县名单见附件),可申报2017年制种大县奖励。根据申报材料、专项答辩和评审结果,遴选部分基地县安排2017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2015年、2016年已安排实施奖励的35个育制种大县,2017年继续实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不纳入申报范围。
据悉,此次福建省入选全国产粮大县名单的县市有7个,其中:
1.宁化县获得奖励资金983万元;
2.邵武市获得奖励资金1051万元;
3.建瓯市获得奖励资金1015万元;
4.建阳区获得奖励资金1049万元;
5.浦城县获得奖励资金1149万元;
6.长汀县获得奖励资金978万元;
7.武平县获得奖励资金1051万元。
据介绍,产粮(油)大县的评选主要是依据今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的粮(油)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标准进行,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将由中央财政按照动态奖励机制,并根据省级财政财力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