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即绿色能源,那么有哪些能源是清洁能源?2017年北京出台了什么农业清洁能源补贴规定政策?清洁能源是指不排放污染物、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它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
一、北京清洁能源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的通知
一是要切实落实责任。
2017年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实现全市和各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大气污染治理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铁腕治污、铁腕治霾,坚持不懈地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完成各项防治任务,实现2017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
二是要加大治理力度。
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和专项治理并重,常态治理和应急减排协调,本地治污和区域协调相互促进,进一步聚焦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压减电力行业本地排放、工业和供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高排放机动车治理、重型柴油车管控、燃气设施氮氧化物减排、工业企业调整退出、促进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转型升级、铁腕执法和强化督察问责、深化区域大气污染协作机制等重点任务,自我加压、深挖潜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正面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引导公众做好空气重污染期间健康防护;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四是要狠抓督察考核。
深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加快解决首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市政府将对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0日
附件1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序
附件2各区重点任务分解表
二、2017年北京农业清洁能源补贴
今年北京农村地区将完成700个村庄住户的“煤改清洁能源”,同步实施约1400个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的清洁取暖,基本实现村域范围内“无煤化”。为保障上述目标的顺利实现,今年北京新增加5项具体的补贴政策,加大对“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任务的政策扶持力度。
对采用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取暖的农村住户,供气企业按不高于管道天然气价格向农户收取使用费用,市财政按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标准给企业补贴,不足部分由各区政府补贴。
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水蓄能及燃气锅炉等设备进行“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设备补贴。各区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尽可能减少村集体负担。
北京市发改委对实施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采暖设备配套的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对实施集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配套的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适当补贴。将郊区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项目纳入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财政补贴范围。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项目,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
为鼓励各区推广“煤改清洁能源”的新技术、新设备,在坚持原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政策整合。市级财政对清洁能源设备进行补贴,空气源热泵按照采暖面积100元/平方米、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三分之一补贴,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各区政府可在与市级同等补贴的基础上加大补贴力度,尽可能减少农户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