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出台为不少居住困难的家庭,有了一个良好的居住空间。公租房的产权归国家和单位所有,那么,如果公房承租人死后,公租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根据相关法律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什么叫公租房?实际上,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就业职工出租,在北京,很多住房都是公租房,很多都是以前国企,央企,大型企业,机关,集体筹建后,大家缴纳极低的租赁费就可以使用的房子。
公租房继承条件
1、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该住房的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只有公租房承租继承权。
2、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3、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4、不能按上面共同居住人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原承租人的父母、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公租房5年后可以买吗
1、公租房租满5年可交易。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2、据重庆市消息,五年后可以购买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第1批入住的还不到五年,现在还没有公布具体的公租房每平方米的价格。
变更承租人的程序(以北京为例)
按《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三)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
注:需提请读者注意的是,各地(甚至北京市内各区县)对公租房的管理规定不尽相同,如遇有公租房相关问题,请以当地公租房管理机构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