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经营主体,在规模化种植中,需要用地来烘干粮食、盖仓库存粮、存放农机。但此前这种用地审批时间很长,不是耽误了谷物烘干、存放,就是农机没地方放,不仅麻烦,还影响大家的收入。那么农户申请盖仓库如何审批?农村合作社建临时仓储需要哪些手续?是否可以占一般农田?临时仓储最少需要多大面积才达到国家规划局标准?
新政策:这些用地审批将简化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令规模化粮食生产用地更简单、更容易。
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比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尤其是平原地区的规模种粮大户,经有关部门许可,更是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此外,平原地区和粮食产区,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还可按每150亩左右粮田,配套占地2到3亩、存栏生猪500头左右的适度规模养殖场,鼓励种养结合,节能减排。
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多大: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注意:这样用地不可以!
这项政策是为了方便生产,但以防有人借此“钻空子”,这些用法还是要提交审批:
①你说在地里搞生产,离家很远,要在地里建个房子住下,这个必须要申请建设用地审批才可以!
②只有为了粮食生产才可以建设仓库,但如果你建了仓库对外出租,或者搞个农机修理厂,这是不可以的!要申请建设用地审批!
③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
④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建临时仓储需要哪些手续?
(一)签订用地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乡镇、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征得承包农户同意。
(二)用地协议备案。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应依据职能及时核实备案信息。发现存在选址不合理、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超过规定面积、缺少土地复垦协议内容,以及将非农建设用地以设施农用地名义备案等问题的;项目设立不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内容不符合设施农业经营和规模化粮食生产要求、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别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营者,由乡镇政府督促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