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改电”政策有了补贴标准:“10月底前,太原要完成48个农村和3个城中村、共计1.3万户的‘煤改电’工程,完成221个农村和53个城中村,共计12.1万户的‘煤改气’工程。”在刚刚出台的《太原市2017年散煤治理暨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上述任务。
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2.7万元
按照方案,10月底前,太原市区建成“禁煤区”,市区范围内的生活用煤、农业生产用煤、商业活动用煤、企事业单位用煤、工业企业用煤(除太钢、二电和保留热源厂外),实现燃料煤炭清零,全部由清洁能源替代,替代率达100%。
方案提出,市区农村“煤改电”供热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补贴93%,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2.7万元。采用蓄热式电暖气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补贴88%,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1.4万元。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个采暖期市、区两级政府对完成“煤改电”的农户不分峰谷每度电补贴0.2元,最高不超过2400元。
此外,“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要同步实施炊事“煤改电”或“煤改气”,城区政府可进行适当补贴。市、区两级政府承担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和费用,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太原供电分公司负责。
执行统一天然气供气价
在市区农村“煤改气”供热改造方面,对煤改管道燃气的,市、区两级政府补贴燃气企业1万元/户,对煤改液化天然气的,市、区两级政府补贴燃气企业0.6万元/户,含管网敷设、路面开挖恢复、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和安装等费用。居民只需承担燃气工程费每户0.19万元和燃气取暖用暖气片及户内水系统改造费用。管网接通后,执行全市统一的天然气供气价格(当前居民用气价格2.26元/方),不执行阶梯气价。农户用气量在2250方以内,根据居民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季(151天)每户由市、区两级政府共给予1.1元/方的气价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元,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对于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在享受市、县(市、区)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一次性投资全部免费,采暖运行费补贴适当增加的原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另行制定补贴办法,予以救助解决。
对采用集中供热以及各类非煤清洁能源方式替代燃煤锅炉的用户,一次性补助30元/平方米建设费用,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和用户共同解决。农村自建楼房清洁能源替代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其中,采用燃气供热改造的,只对使用超低氮排放燃气锅炉的用户进行补助。
此外,棚户区清洁供暖改造补贴政策参照太原市农村清洁供暖改造补贴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