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明溪县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土地资产管理,建立科学的地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资产市场,实现土地供需平衡,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 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市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明溪县城区商业路线价表
3.各乡(镇)基准地价表
4.明溪县城区综合土地级别范围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31日
附件:1.明溪县城区基准地价表
2.明溪县城区商业路线价表
3.各乡(镇)基准地价表
4.明溪县城区综合土地级别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