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了大片土地只开发一小部分就停工,坐等土地升值;分期建设却一再拖延,大片闲置,购地款算不算在总投资额之中?……从今年7月1日起,《长沙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将正式施行,长沙闲置土地也将面临着更为严格的认定标准,更为明确的处置,逃避闲置土地处置的“模糊地带”明确之后,再想找出闲置的借口将不是件容易的事。
闲置土地将动态认定
根据以前的规定,已动工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达到25%的,将不会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但是在实际上,虽然有些房产项目已经进行了一部分土地开发建设,并且达到这个标准,但是仍然存在着大量土地闲置的问题。为此,新版长沙也在立法权限内做出了针对性的规定。
一是明确闲置土地的处理以宗地为单位;二是明确规定,已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面积达到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面积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达到25%的建设项目,因土地使用权分户、分割登记后未开发的土地重新登记土地使用权的,以重新登记的宗地面积认定闲置土地面积,其土地闲置时间自重新登记之日起计算。
“《办法》这样规定,有利于规范房产开发项目规避国家对闲置土地认定的标准,也堵上了一个较为明显的漏洞。”全程参与过新版办法起草出台的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陈文光解释了这一条款规定的“目标所指”。
闲置土地将限制拿地
为了加大对闲置土地使用权人的处罚力度,新版《办法》根据国家关于闲置土地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行了立法创新,在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人闲置土地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规定限制其参加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这种限制措施是第一次正式写入办法中;与此同时,新版《办法》还明确了闲置土地认定过程中存在的模糊概念。
根据新版《办法》,总投资额是指土地使用权人直接投入用于土地开发的资金总额,不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和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也就是说,购地款不算在投资总额之内。”陈文光说。
闲置期限计算更合理
针对当前闲置土地处理工作,由于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现象比较多,新《办法》规定了几种除外情况,还特别规定了几种除外时限情形,更为合理地计算土地闲置时间。
因延迟交付土地、城乡规划调整(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的除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受影响时段不计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闲置时限。
“虽然在时间上做了更合理的计算,但是对于这些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认定程序也有了具体的规定。”陈文光介绍,根据新版本办法,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必须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并且还需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且报同级人民政府认定后,才能适用于这一条款。
土地闲置处理工作是一项常规的工作,今年7月1号起,长沙市也将按照新的《办法》认定闲置土地,清理闲置土地,这也意味着,长沙针对闲置土地处理的力度将再升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