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土地确权在全国的推进,很多农民朋友都开始接触到两个名词,“一户一宅”和“一户多宅”。通常来说,土地确权是以“一户一宅”为原则的,因此“一户多宅”(即同一家庭在某村集体中拥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的情况将得不到确权,成了广为流传的一个说法。
当然,“一户多宅”确实违反了国家土地确权政策规定的原则,但“一户多宅”就属于违规,却有些片面了。事实上“一户多宅”也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对于合法的“一户多宅”,同样能顺利进行土地确权。
以下4种“一户多宅”是合法的
①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这种情况是指,一户村民虽然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各处宅基地的面积总和加起来也没有超过当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这样的情形是合法的,可以认定为一宅并进行宅基地确权。
②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有些一户多宅是管理部门当年衔接有误造成的,国土部门出台的意见已经说明,要合法保护,对这类一户多宅进行确权,不能让老百姓为管理部门自己的问题买单。
比如有的农户子女,多年前因为到外地读书或当兵户口迁出,后来又想迁回农村,这时公安部门和国土部门可能互相踢皮球,一方说要有独立的宅基地才能批户口,一方又说要有户口才能批宅基地,结果最终因为衔接问题造成一户多宅。
③因农房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
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农房继承却是受法律保护的,加上“地随房走”的原则,因此继承农房之后,形成的一户多宅,也不能被归为非法,仍然可以进行土地确权。
④宅基地合法交易
宅基地交易只要是在合法范围内,都受到法律保护。在很多农村地区都有这样的情况,比如家里儿子长大了要成家,但是申请宅基地是批不下来的,只能在村内进行宅基地交易。这样的情况下,在没有分户之前,就造成了一户多宅。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样的一户多宅能确权,但最好尽快进行分户,而且宅基地交易之后过户手续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