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今天(27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为有效贯彻落实新《条例》,新制定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也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新的法规调整了农药管理体制,改变农药管理“九龙治水”的现状,把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等职能全权赋予农业部门,实行全程监管,解决了监管盲区问题。
新的法规取消了门槛相对较低的临时登记,明确在我国生产和向我国出口的农药需申请登记;对原材料采购、产品质量控制、委托加工分装等生产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对所生产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要求生产企业实行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管理,做到生产全过程可查、质量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