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2011年06月20日09:12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
2011年6月17日,在“财产权与中国的发展变革国际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呼吁,政府要退出土地市场,做好监管服务,不得与民争利。未来,土地产权“私产化”“民权化”,并允许农民土地“有序流转”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三个命题。
王卫国指出,中国仍然实行土地公有制,但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已成为改革的路径。目前中国所有权仍能随时将放在土地上使用权拿掉,但未来所有权的“手”将越来越难干涉到“使用权”。
尽管《物权法》将土地使用权界定为用益物权,有了民事上的法律保护,但他认为,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种民权面对公权力仍很弱,中国民事权利在公权力面前可以被任意被剥夺,这在法律上体现为财产征收制度。
王卫国认为,中国的财产征收制度被严重滥用,由于政府有一半多的财源来于土地,且要靠GDP衡量业绩,因此城市化过程中的大规模征地,政府成为最大的土地一级市场供应商,土地一级市场被政府垄断,这实际上是征收公民财产的运动,本质上是公权剥夺民权,这使得政府变成了中国土地的剥夺者和经营者,且为了维护垄断地位,不允许农民进入市场,农民、农业成为受害者。
但征地运动导致的维权浪潮将演变成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进而推动政府改革。他强调,政府要退出土地市场,不能再充当土地市场上最大的土地供应商,通过征地、供地推动城市化的模式也要改变,要真正开辟平等、公平、有活力的土地市场。
王卫国认为,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是,一方面要限制政府的征地权、要求政府退出土地市场,另一方面要开拓土地市场,允许土地产权有序流转,实现农民土地财产化、资本化,并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政府要把握自己的角色,制定规则,维护秩序,提供服务、依法征税,而不是滥用公权、与民争利”,他强调。
作者:张艳玲
2011年6月17日,在“财产权与中国的发展变革国际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呼吁,政府要退出土地市场,做好监管服务,不得与民争利。未来,土地产权“私产化”“民权化”,并允许农民土地“有序流转”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三个命题。
王卫国指出,中国仍然实行土地公有制,但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已成为改革的路径。目前中国所有权仍能随时将放在土地上使用权拿掉,但未来所有权的“手”将越来越难干涉到“使用权”。
尽管《物权法》将土地使用权界定为用益物权,有了民事上的法律保护,但他认为,法律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这种民权面对公权力仍很弱,中国民事权利在公权力面前可以被任意被剥夺,这在法律上体现为财产征收制度。
王卫国认为,中国的财产征收制度被严重滥用,由于政府有一半多的财源来于土地,且要靠GDP衡量业绩,因此城市化过程中的大规模征地,政府成为最大的土地一级市场供应商,土地一级市场被政府垄断,这实际上是征收公民财产的运动,本质上是公权剥夺民权,这使得政府变成了中国土地的剥夺者和经营者,且为了维护垄断地位,不允许农民进入市场,农民、农业成为受害者。
但征地运动导致的维权浪潮将演变成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进而推动政府改革。他强调,政府要退出土地市场,不能再充当土地市场上最大的土地供应商,通过征地、供地推动城市化的模式也要改变,要真正开辟平等、公平、有活力的土地市场。
王卫国认为,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出路是,一方面要限制政府的征地权、要求政府退出土地市场,另一方面要开拓土地市场,允许土地产权有序流转,实现农民土地财产化、资本化,并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政府要把握自己的角色,制定规则,维护秩序,提供服务、依法征税,而不是滥用公权、与民争利”,他强调。
作者: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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