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实施计划》,2017年浙江省在德清县、平湖市、浦江县、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等5个县(市、区)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范围,确定建德市、瑞安市、南浔区、嘉善县、海宁市、诸暨市、兰溪市、龙游县、岱山县、三门县、松阳县等11个县(市、区)为第二批试点地区,那么浙江农业用水价格有什么调整?
目前的浙江农业用水存在较严重的浪费现象,主要表现在:
1.水资源意识的淡薄。绝大多数被调查的农户认为水是天上落下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况且浙江雨量丰沛,不利用也会白白流入大海,不用白不用的思想比较严重;
2.灌水不科学。灌水的形式大都采用漫灌,水稻田内常流水,山区、丘陵地区“串灌串排”较严重;
3.用水管理不善。绝大多数水库、灌区大部分没有较好的用水计量装置,对其承担的灌溉区域在某一灌溉期所需水量缺乏较准确的掌握,放水灌溉具有较大的任意性和盲目性;由于硬件原因我省目前还无法进行计量收费,农业用水基本上均按面积(水稻田)收费,管理体制上无法调动农业用水户节约用水的积极性。
试点周期
试点周期为3年,即2017年—2019年。
浙江农业用水价格有什么调整?
目前各试点区都还在积极制定农业用水价格方案中,目前已经有消息的有:
根据《德清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德清将推出水价定价机制,依据成本水费与政府、村集体、农户合理负担的关系推出分类水价收费办法,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水产养殖水价分别作出合理定价。
同时,依据用水户在定额内用水按基准水价收费,对用水户超定额用水部分,在基准水价的基础上抬高标准,实行分档水价办法,超用水量越多,水价越高。
根据《平湖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平湖市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分档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措施,着力解决农业节水意识淡薄、末级农田水利设施失修失管的问题,实现农业节水减排、稳粮促调的目的。
目前已实行小农水设施维修管护市级10元/亩、镇配套5元/亩的补助政策。
平湖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最终效果在于达到“两不变三受益”。“两不变”,即在现有财政补贴政策基础上实施,不明显增加财政负担,不明显增收农户水费;“三受益”,即通过改革达到节水、节能、减排、增产,减轻村自筹资金负担,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目标,最终使村集体、放水员、农户三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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