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农药监管工作对农业生产、食品安全以及生态保护来说都非常重要,因此我国在农药监管上一直在不断修正完善。自2016年7月1日百草枯水剂全部彻底退出市场后,2017年这5种农药使用管理也出新规定了,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下。
近日,农业部发布第2552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的相关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农业部决定对硫丹、溴甲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等5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销含硫丹产品的农药登记证;
2.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含硫丹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3.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含溴甲烷产品的农药登记使用范围变更为“检疫熏蒸处理”,禁止含溴甲烷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4.自2017年8月1日起,撤销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包括含上述3种农药有效成分的单剂、复配制剂,下同)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不再受理、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申请;
5.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因此,有需要用到以上5类农药的农户和企业需重点关注下,并到相应部门做好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