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级基准地价的通知
绍政发〔2014〕18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级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由市国土局编制完成,并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内涵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二、基准条件
(1)基准日:2013年12月1日。
(2)土地使用年限:
表1 基准地价土地使用年限表
(3)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4)土地利用状况:
表2 基准地价土地利用状况表
三、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3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四、基准地价表
表4 绍兴市级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5 绍兴市级商业路线段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6 绍兴市级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7 绍兴市级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