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南快报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近日省物价局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据了解,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仅对土地交易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下同)收取。除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外,地产交易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收取其他费用,也不得指定中介机构评估并收费。
地产交易机构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应当提供如下服务: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政策咨询;提供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实土地使用权权属和交易合同;实地勘察、绘图与估价;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代办产权过户;按有关规定对交易土地征收属于国家的土地收益及相关税费;提供其他与土地使用权交易有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