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基准地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价房〔2006〕354号)精神----基准地价每三年更新一次。土地级别因素、基准地价覆盖范围或土地市场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化时,基准地价应当及对进行更新。以及我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区域内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不小变化,造成局部区域地价水平发生重大变化,为保持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对平坝县城区及九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进行全面调整更新,是适应平坝县经济发展形势和土地管理体系变革的需要,是促进、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建立的需要,是显化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量,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监督管理的需要。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一、土地级别
以均质域划分,均质地域是指城镇内部土地特性和区位条件基本一致,地价水平也基本相似的区域。根据县城(城关镇)土地市场发育的状况,结合影响地价的因素如商服繁华度、交通通达度、公共设施完善度、环境优越度等因素对各均质地域分等定级如下:
(一)一级(Ⅰ级)区:复兴路(包括百货大楼、五金公司);自强路北至老县委门口(包括新华书店);中山中路从凤凰池起至县邮政局交警队路口;塔山路供销大厦、中医院起至工商银行;塔山公寓路至阳光公寓;文明路清真寺至康复路口,康复路口至五交化公司仓库,观音路口至烟酒公司仓库,信泉路新华书店起至基督教堂。
(二)二级(Ⅱ级)区:自强路中段从老县委门口至小十字城关税务所;中山东路由凤凰池门口起至老房产局;环城东路由文广局起至平中路口,新市街,县府路由小十字路口起至三星街路口;文明路由县供销社起至清真寺,康复路起至县法院,包括客运站;信泉路从基督教堂起至老农业局路口;贵黄公路为界东北面至Ⅰ级区界;包括农贸市场、赵家湾、黄家街、沙坝上、金家湾、大井坎。
(三)三级(Ⅲ级)区:自强北段由小十字县府路口起至北门车站;环城东路平中路口起至环西路西门坡;中山东路由老房产局代关堡路口,关厢路、平长公路、金马公司,平黎路由三角花园至农业局;贵烟路由法院至老天外天;信泉路由三星街口至西门坡。
(四)四级(Ⅳ级)区:东截至代关堡路口、南截止金马公司外至进老油库交叉口处,西至信泉路未端西门坡脚,北截止造林站路口。
(五)五级(Ⅴ级)区:除前四级区域外的城郊结合部,东起中山东路老养护段外,南起三角花园的平长公路进老油库交叉口外、西南起中山南平坝福利院外,西起西门坡,北起环北路口造林站路口以外的城郊区(以上五个级别分类与平坝县城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相结合)。
(六)一类乡镇:夏云镇、白云镇。
二类乡镇:天龙镇、马场镇、高峰镇、乐平乡、羊昌乡、十字乡、齐伯乡。
二、基准地价:
1.平坝县城区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三、本通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本通告自二0一0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如有平坝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平坝区农村产 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