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那么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有何作用呢?
一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需要。
二是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管理的需要。
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的需要。四是推进农村改革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需要。五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障农民承包土地各项权利新要求的需要。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近年来,各地围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管理服务工作,保持了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为发展现代农业、维护农村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但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逐渐显现,成为制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四化”同步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集中开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强化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激发农村生产要素的内在活力,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它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一件非做不可,必须做好的大事,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深刻认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实做细这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内容的登记制度,确认农户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管理的信息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应用,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分期分批地推进,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要等待观望,确保进度服从质量。对一些试点工作有基础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监督检查,抓紧健全制度,为整体推开创造条件;对一些先期已开展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可以对照这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完善;对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可以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安排时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