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5日,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基准地价体系更新公告》,对沧州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原文如下: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基准地价体系更新的公告
沧政告【2015】37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健康发展的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沧州市的地价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沧州市已对规划主城区内的原基准地价体系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市区基准地价体系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基准地价是对现状利用条件下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不同级别的国有土地,按不同用途分别评定的某一基准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收购等进行土地评估的依据。本次更新的基准地价覆盖范围约320平方公里,即市区周边高速公路围合范围,本次基准地价体系更新的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分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途,基准地价内涵、各用途地价幅度和各级别具体范围等情况可向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查询。
本次更新的基准地价体系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基准地价体系终止执行,沧州市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对基准地价体系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沧州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