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申请南宁公租房的看过来了!7月份,南宁市新增11789套公租房!已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可在7月11日—11月30日进行申请。
据了解,这些可选择的房源来自5个项目,新一批可申请的项目为惠民安居·昆仑苑、昊壮·上贤湾、可利大道北侧保障房项目、仙葫南侧保障房项目、凤岭佳园,均有多种户型可选择。已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可在7月11日—11月30日进行申请。
2017年南宁市惠民安居·昆仑苑、昊壮·上贤湾、可利大道北侧、仙葫南侧、凤岭佳园等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预配租报名通告公示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有关规定,拟将2017年南宁市惠民安居·昆仑苑、昊壮·上贤湾、可利大道北侧、仙葫南侧、凤岭佳园等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受理配租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惠民安居·昆仑苑】
楼栋:4号、7号楼(共2栋)
项目地址:兴宁区降桥路和金川路交会路口(降桥路22号惠民安居·金桥苑旁)
房源数量:1196套
户型及面积:单间配套848套(约30㎡/套)、一房一厅221套(约40㎡/套)、二房一厅127套(约50㎡/套)
租金标准:顶层、底层:5.9元/㎡·月,其他楼层:6.6元/㎡·月
物业公司:广西全俱物业服务公司
物业费用:0.99元/㎡·月
交房时间:预计2017年12月 【昊壮·上贤湾】
楼栋:1号、2号楼(共2栋)
项目地址:江南区乐贤路北侧
房源数量:874套
户型及面积:单间配套496套(约30㎡/套)、一房一厅252套(约40㎡/套)、二房一厅126套(约50㎡/套)
租金标准:顶层、底层:5.9元/㎡·月,其他楼层:6.6元/㎡·月
物业公司:尚未入驻
物业费用: 待定
交房时间:预计2017年10月
【可利大道北侧保障房项目】
楼栋:10号至16号楼(共6栋)
项目地址:西乡塘区邕武路往安武大道方向300米处
房源数量:1812套
户型及面积:单间配套456套(约30㎡/套)、一房一厅1200套(约40㎡/套)、二房一厅156套(约50㎡/套)
租金标准:顶层、底层:5.9元/㎡·月,其他楼层:6.6元/㎡·月
物业公司:尚未入驻
物业费用: 待定
交房时间:预计2017年10月
【仙葫南侧保障房项目】
楼栋:1号至8号楼、10号楼、12号楼(共10栋)
项目地址:青秀区仙葫大道与盘古路交汇路口往盘古路方向约400米
房源数量:6683套
户型及面积:单间配套4037套(约30㎡/套)、一房一厅2185套(约40㎡/套)、二房一厅461套(约50㎡/套)
租金标准:顶层、底层:7.4元/㎡·月,其他楼层:8.2元/㎡·月
物业公司:尚未入驻
物业费用: 待定
交房时间:预计2017年12月
【凤岭佳园】
楼栋:1号楼、8号楼(共2栋)
项目地址:青秀区佛子岭路和吉祥路交会处
房源数量:1224套
户型及面积:单间配套816套(约30㎡/套)、一房一厅272套(约40㎡/套)、二房一厅136套(约50㎡/套)
租金标准:顶层、底层:7.4元/㎡·月,其他楼层:8.2元/㎡·月
物业公司:尚未入驻
物业费用: 0.99元/㎡·月
交房时间:预计2017年12月
二、报名条件
已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2017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保障家庭可自行前往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管中心”)公租房分配报名大厅或登录该中心网站了解选房信息并报名参与选房。
市建管中心分配报名大厅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37-1号一楼大厅(星光福建路口原江南海鲜市场对面),咨询电话:0771-4887940。
市建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njgzx.com/。
四、配租原则
原则上每个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只能分配一套保障房,按保障家庭的保障面积和保障人口确定安置户型:
(一)保障人数1人的,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二)保障人数2人的,配租一房一厅户型;
(三)保障人数3人,家庭成员有人未满16周岁的,配租一房一厅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配租二房一厅户型;
(四)保障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配租二房一厅户型。
保障家庭可以根据房源及自身的实际情况,申请小于可获实物配租户型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家庭成员中有下肢残疾(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重大疾病及65周岁以上老人等行动不便人员,对楼层有特殊要求的,所选楼层范围限定为可选房源的最低层房屋,选房分户型分别进行。选房家庭不愿意选择限定楼层的,按普通家庭进行选房。
五、入围名单的确定
市建管中心根据报名家庭情况、保障家庭资格证顺序编号,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配租申请人名单,并于选房前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站、市建管中心网站及办公场所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确立。由市建管中心向入围选房家庭发放《选房通知单》,明确现场选房的时间和地点,通知申请人按时参加选房。
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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