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进一步细化住宅工程设计提升住宅品质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7年9月1日起,所有住宅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均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为加快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品质长沙和“四更”长沙建设目标,依据“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设方针,在执行现有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提升长沙市住宅工程设计品质,特制定了本《规定》。
《规定》要求,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一体化集成设计,鼓励太阳能、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践行海绵城市理念,因地制宜保留原始地形地貌,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设施包括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留设施、雨水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
《规定》明确,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小区,应单独设置人形休闲步道。室外防护栏应采用坚固、耐久耐侯行材料,不得采用铁质栏杆。电梯轿厢内净高应不小鱼2.5米,高层住宅每单元应设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入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和相邻户门开启。套型住宅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5平方米,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6米。住宅阳台的楼、地面均应做防水,且至少有一个阳台设置给水管和废水排水管,严禁将洗涤废水排入雨水管道,并采用能防止溢流、防涸的专用地漏。垃圾收集站(间)应设置冲洗和排水设施,冲洗给水管气短应设压力型真空破坏器或减压型倒流防止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