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聚焦三农

安徽省利用闲置农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全文(征求意见稿)

2017年06月27日 08:56来源:安徽省住建厅点击量:0

6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为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和补助方式,拟定的《安徽省利用闲置农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指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一方为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经双方自愿协商,可通过购置村内闲置农房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购置村内闲置农房的,一方应为D级(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或无房的农户。同时,双方应签订农房买卖合同

而闲置农房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标准,农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根据规定,购置村内闲置农房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一般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补助1万元。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件:ahsjstczc@126.com;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村镇规划与建设处,邮政编码:23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

安徽省利用闲置农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创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法和补助方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一方为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经双方自愿协商,可通过购置村内闲置农房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第三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

第四条 购置村内闲置农房的,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第五条 闲置农房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标准,农房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第六条 购置村内闲置农房的,一方应为D级或无房的农户。

第七条 购置村内闲置农房的,双方应签订农房买卖合同。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协议,明确以购置村内闲置农房方式实施危房改造。

第九条 购置村内闲置农房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第十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一般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补助1万元。

第十一条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验收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

第十二条 购置村内闲置农房方式的,应建立农户档案,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