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泸州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研究和市政府《关于同意实施我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调整成果的批复》(泸市府函〔2014〕135号)批复,同意实施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调整成果,现将该调整成果予以公告,该调整成果从2014年7月15日起施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的公告》(泸市府地布〔2011〕17号)和《关于调整城区房屋交易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1〕28号)同时废止。
泸州市中心城区(江阳区、龙马潭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分布范围、面积、基准地价、出让金标准表
据了解,泸州规划区基准地价调整大致是按三年一次更新来调整。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对于老城区一些区域调整幅度稍小,新规划新区调整幅度稍微大一些。记者简单位对比了一下新旧基准地价,对我市中心城区(江阳区、龙马潭区)商业用地,一级地段的临街且平街一层房屋交易出让金缴纳标准为1906元/建筑平方米,没有更新之前的为1575元/建筑平方米;二级地段为临街且平街一层为1238元/建筑平方米,没更新之前为800元/建筑平方米。对于我市中心城区(江阳区、龙马潭区)住宅用地,一级地段的房屋交易出让金缴纳标准为354元/建筑平方米,更新之前为260元/建筑平方米;二级地段为321元/建筑平方米,更新之前为210元/建筑平方米。以一套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地段为一级地段、属性为划拔土地的住房为例,新的土地基准价实施之前,属划拔土地的住房交易需转成出让性质的住房,那么,需交房屋出让金2.6万元,新基准地价正式实施之后,则需缴纳出让金3.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