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1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17〕12号)等文件精神,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现就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实现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一项重要抓手,努力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精准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尚存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切实保障全区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效促进贫困户就地脱贫。
二、目标任务
到5月底,列入“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504户(镇、街目标任务见附表)危房改造全面开工,10月底全面竣工验收,12月底确保资金兑现到位。未列入“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补助资金由区人民政府筹集,各镇(街)要抓紧组织开工改造。未列入4类重点对象的其他农村危房改造户按属地原则管理,由镇(街)、村两级结合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等工作统筹组织实施。通过改造后的农房,要达到现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省级验收标准,同时满足“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标准。
三、危房等级划分、补助标准及各级财政分担政策
(一)等级划分。按照现行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农村危房的危险状态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危房: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新建设农房。二级危房:局部危险,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农房。三级危房:有危险点,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后,即可正常使用农房。
(二)补助标准。4类重点对象一级危房补助资金3.5万元/户,二级危房补助资金1.5万元/户,三级危房补助资金1万元/户。各镇(街道)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
(三)财政分担政策。按照全省新一轮农村危房改造省、市、区配套有关规定,省、市、区三级财政按5:2:3比例分担部分补助资金(即:省、市、区分别承担2500元/户、1000元/户、1500元/户),其余补助资金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未列入2017年省、市下达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按相关标准全额承担。
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工作
(一)以加固改造为主,严格控制建筑面积。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能“固”则“固”,防止大拆大建。严格控制新建房屋面积,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对于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二)保障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农房改造后应达到贵州省地方抗震设防标准,并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三)加强技术督导,确保改造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各镇(街)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质量安全的指导、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加固技术、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主体结构等关键节点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检查。镇(街)、村要建立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四)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资金保障。2017年,除中央、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外,对尚存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按补助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支持4类重点对象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对已列入易地搬迁扶贫的对象,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五)多方整合资源,切实落实兜底保障。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极弱的特困户,各镇(街)要通过利用闲置农房、集体公房置换、发动社会力量资助、村支两委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和互助、对口帮扶等方式帮助完成危房改造,坚决防止特困户建房加重贫困程度或影响脱贫。
五、明确责任,加强部门协作
各镇(街)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属地主体责任,确保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保障到位。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总责,确保精准到户,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坚决杜绝“数字危改代替真实危改、点上危改代替面上危改、个别危改代替整体危改”的现象发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精准认定对象、牵头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工程、做好技术支撑、保证质量安全等方面做足做实工作。扶贫部门要负责做好农危改户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身份确定。民政部门要负责做好农危改户中的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身份确定。残联部门要配合扶贫部门做好农危改户中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身份确定。财政部门要根据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审计部门要对实施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进行全覆盖审计。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黔委厅字〔2009〕21号)文件要求,对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工作不力、监管不力、不认真履责、造成较大影响的部门和人员,要从严追责、从严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把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精准、抓落实,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有效落实。
附件:汇川区2017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4类对象目标任务表(略)
2017年5月22日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