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记者日前获悉,自2006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份以来,山东省累计复垦耕地30.34万亩,提高耕地质量1~2个等级。同时,将农村土地整治节余的20.35万亩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将获得的土地级差收益足额返还农村,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目前,山东有120多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实施1457个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筹措资金558.17亿元,新建村庄、社区1914个,新建农民住宅5903万平方米,安置农民44.84万户;使用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0.35万亩,新建各类项目2451个,总投资1073亿元。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始终要求各地开展试点要合理确定规模,防止过分追求建设用地节余指标。严把质量关,把复垦耕地质量作为增减挂钩工作的核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安置区建筑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安置用地应充分考虑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求,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对整治复垦增加的耕地,要充分尊重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愿,由农民自主确定经营方式,收益归农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