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基准地价更新的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需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区国有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25日起实施。2014年1月29日公布的《邯郸市主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同时废止。
此次公布实施的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适用范围总面积为285.32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262.56平方公里,马头经济开发区22.76平方公里。按照“新旧衔接、适当前瞻、符合实际、便于应用”的原则,对我市城区范围重新划分了土地级别,商服用地分为5个级别,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分为4个级别,按照商业、住宅、工业三类地价进行测算,编制了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并建立了楼面基准地价体系。确定了城区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见下表一、表二、表三)。
表一 邯郸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商服用地 | 4427 | 3605 | 2922 | 2214 | 1958 |
住宅用地 | 2855 | 2544 | 2186 | 1818 | |
工业用地 | 933 | 770 | 608 | 437 |
表二 马头经济开发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商服用地 | 789 | 627 | 441 |
住宅用地 | 702 | 588 | 420 |
工业用地 | 522 | 371 | 353 |
表三 邯郸市城区楼面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商服用地 | 1476 | 1202 | 974 | 738 | 653 |
住宅用地 | 1427 | 1272 | 1093 | 909 |
邯郸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各土地级别内,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商服、住宅用地为“七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热、通燃气及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工业用地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平均容积率(商服用地为3.0、住宅用地为2.0)下,分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条件(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下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马头经济开发区基准地价内涵: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各土地级别内,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平均容积率(商服用地为2.5,住宅用地为2.0)下,分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条件(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下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特此公布
邯郸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