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评估的宿迁市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根据评估范围内同一用途现状平均土地开发程度或2/3以上面积已经达到的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设定土地开发水平和平均容积率下,同一用途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地类按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区分,各类用地的使用年期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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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形成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区段与级别基准地价六个成果,具体成果详见下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