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土地的优化利用,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现将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西安(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陕西(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本市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的优化利用,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现将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07年3月2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执行的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同时废止。本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6日
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