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已经完成了宅基地确权,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大家都很高兴,既然国家已经正式承认了宅基地是农民的固定资产,也就意味着可以合法进行抵押,往后国家逐步开放宅基地入市之后,转让、出租也会更加方便。
但也有一些农民朋友在刚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仔细一看后,反而心里不踏实了。怎么回事?原来其中有“使用年限”一栏。这是不是说确权之后,宅基地也像城里商品住宅一样,有了使用期限?那到期后该怎么办呢?能自动续期吗?
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究竟指什么?
首先大家先别上演内心戏了,弄懂这里“使用期限”的含义要紧。
其实这里的“使用期限”,只针对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我国法律对于民用住宅、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的使用期限,分别规定了70年、50年和40年,对于这些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就需要在“使用期限”一栏填写相关信息。
而对于农村宅基地,法律当中并没有使用期限的规定,当然这一栏就是不必填写的。在国土部公布的《不动产权证书内页重要内容填写释义》中也对此作出了解释:“土地所有权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未明确权利期限的不填写。”
所以,大家对于宅基地“使用期限”的问题只是虚惊一场。
那么,证书确定的“不动产权”指什么呢?
根据最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实际上是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合二为一,颁证之后,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就合并成了一个不动产单元,有全国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
以后不管宅基地入市后如何流转,只要有这个证书,就能证明宅基地还是归属于你的。同时也方便农民朋友进行抵押贷款,解决以往宅基地和农房不能作为抵押物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