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土地流转出去后,比自己种赚钱多。”这是河南省一位农民刘军对全国政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组说的心里话。5月5日至11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干以胜带领调研组赴安徽、河南,走进田间地头,与种粮大户、农民、农村合作社代表、企业负责人及基层干部交流,并听取当地政府的情况汇报,看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
“流转田,好种田,流转田,赚大钱。”这是在河南流传的一句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有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是农业发展大趋势。调研组了解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安徽、河南两省作出了有益探索,也遇到了一些困惑。
片面追求流转比例和规模不可取
5月8日,在与河南永城市部分农民座谈时,调研组发现,不少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每年租金收入达千元左右。永城市顺和镇高平房村的高永民自己做点小生意,家里还有7亩多地,以前种小麦,收麦子和麦秸还要雇人帮忙,算上人工费和各种成本,一年到头还要亏本,现在转包给专业合作社种植,一亩地能多挣700块钱,他也可以专心做生意赚钱。“现在我就希望转包时间越长越好。”他告诉调研组。
土地流转为流转双方都带来了致富机会。5月6日,调研组来到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木兰村,与村里种粮大户靳仲本和张振交谈,他俩都通过木兰村农业专业合作社转包了500多亩地,种植小麦和水稻,每亩租金480元,现在全年纯收入达20多万元。
搭建土地流转平台,规范流转行为,强化服务和指导,这是安徽和河南两省共同的做法。调研组实地走访了一些乡镇和村的土地流转办公室,看到各类详细的土地流转规章制度和规范的合同文本,两省政府负责人都表示,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体系正在初步形成。
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然而,调研组发现,个别基层政府有过于强调提高流转土地比例的现象。“土地流转应依法、自愿、有偿进行,不能片面追求流转比例和规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讲‘适度规模经营’,到底规模达到多少亩合适,各地情况不一样,应因地制宜。”干以胜表示。“土地流转急不得,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不能让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土地流转受阻。”高鸿宾委员说。
在李成贵委员看来,当前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水平较低,小范围流转占多数,他建议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减少行政干预,同时政府要加强农村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徐国权委员则认为,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规范土地流转。
不让种粮食的人吃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但是,有政府部门负责人向调研组反映,“操作起来有困难。”现在,安徽、河南开始探索土地信托的方式,河南省还提出了创建土地银行的设想,希望借金融创新解决资金之困。
要让这项政策落地,高鸿宾委员建议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完善配套政策和细则,并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土地流转。“应积极支持地方探索土地信托、土地银行等融资方式。”王国卿委员说。
现在,作为我国粮食主产区的河南省正在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5月10日,在长葛市古桥乡的高标准粮田,调研组看到了大片欣欣向荣的麦田。在张宝书委员看来,土地流转之后怎样确保粮食安全是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调研中,委员们看到,土地流转后,种植经济作物远比种植粮食收益高,相应的土地流转租金也更高。“如果流转后大部分土地‘非粮化’了,国家粮食生产力难以保持。”游宏炳委员说。对此,张全国委员认为应进一步加大种粮政策补贴,不让种粮食的人吃亏。“严控农用地‘非农化’这根弦要始终绷紧,同时要把主体功能区规划搞好,做好顶层设计。”干以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