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宅”在农村并不少见,但是一户多宅,是违反宅基地使用原则的,宅基地使用原则是要求“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宅基地不能确权,甚至有些会被收回,那2017年如何来确定你的宅基地属于不属于一户多宅呢?
“一户多宅”,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知道“户”的概念。
这里的“户”并非指我们所理解的广义的户,而是指户籍上所登记的户。举个例子,一对70岁的老俩口,有三个儿子分别成家并有了小孩,在我们广义上的认知可能觉得,这是三户,但是如果没有分户的,仍旧算作一户。
以下的这几种被认为非法一户多宅的情况。
一、 新建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这种情况下旧的宅基地应该被收回。
二、不符合分户标准的一户多宅。这个就非常的麻烦了,因为对于分家立户的具体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略有差异,所以有很多的纠纷。那在一般情况上,多数地区采用的是“年满18周岁,结婚成家这样的标准。”。
三、骗取审批手续建造的一户多宅,这个不用多说,肯定是违法的。
四、通过继承取得的一户多宅。这个需要重点说明一下,自己已经有宅基地的不符合继承宅基地的条件,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以这种情况下,在房屋倒塌或者毁损后宅基地可以被收回。而且如果征地的话,宅基地的补偿部分,继承人难以分到。
五、其他手段的产生的违法建设。
除此以外,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合法拥有“一户多宅”!
即一户村民虽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可以认定为一宅,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合法的拥有“一户多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