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出的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对违规建房的法律责任有了更改,处罚措施更人性化,可以说对违规建房是大大的利好!也就是说2017年农村这几种情况下的违建房也能确权了!
但是必须提醒一下,我接下来要说的,这个修正案,还没开始实施,而且是征求意见稿,最终定稿还有可能有改变。
第一种: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
新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解释:这种情况,以前是要把土地退回,把房子拆掉的!新规实施后,交了罚款,没准还能向正常房屋一样确权了呢!
第二种:符合规划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
这种简单来说,就是一户多宅,或者不是本村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的情况。
新规: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置。
解释:也就是说你已经在宅基地上建了房子,房子就不用拆,把房子交给村集体处置,这一条是为了防止农村社会矛盾激化,保护社会财产,那么我想“处置”这两个字的意识可能是协商回购,或者转让给新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应该可以给违建的农户回来一些建房款。
当然,这种情况在以前,也是要把土地退回,把房子拆掉的!
第三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新法: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这个新法和旧法都一样,没商量,都是要严格执行,退回土地,并且拆除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