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获悉,2017年6月1日至7日,天津市将推出3个新的公租房项目,受理群众承租申请。
即将接受申请的河北区天泰路(盛宁家园)、南开区五金城西(锦润名轩)、南开区东王台(津畔名轩)3个公租房项目房源分别为2468套、1430套和540套。项目所处区域配套设施和交通相对便利,月租金标准分别为24、29和35元/平方米。
一、项目情况
(一)天泰路(盛宁家园,月租金标准24元/建筑平方米)
该项目位于河北区小王庄,东至天泰路,南至志成道,西至三合街,北至津浦北路。共有房源2468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280套,两个居住空间1188套。
(二)五金城西(锦润名轩,月租金标准29元/建筑平方米)
该项目位于南开区南泥湾路,西至汉中里,东邻天津针织运动衣厂,北邻国家海洋中心,南至南泥湾路。共有房源1430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296套,两个居住空间1134套。
(三)东王台(津畔名轩,月租金标准35元/建筑平方米)
该项目位于南开区西营门外大街,西至临汾路,北至墙子河西路,东至墙子河,南至西营门外大街。共有房源540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246套,两个居住空间294套。
二、资格审核
(一)受理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4日(周六、日正常办公),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下同),各区房管局受理持有《预申请收讫证明》且尚未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家庭的申请;
6月5日至7日,受理已取得和未取得《预申请收讫证明》家庭的申请,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二)申请要件
1、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等相关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
2、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3、已取得公租房预申请资格的家庭,须持公租房《预申请收讫证明》。
三、登记配租
预计2017年9月,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按项目受理已取得《通知单》家庭的登记,具体登记时间以届时发布通告为准。取得《通知单》的家庭,在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后,不分先后,按项目统一参加摇号。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围人选及选房顺序以届时项目摇号结果为准。
其他相关事宜由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tjfdc.gov.cn)及“天津住房保障网”(http://www.tjfgnet.gov.cn)予以公布。
四、受理地点、咨询电话
(一)和平区
受理地点:和平区哈密道151号(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23329370
(二)河西区
受理地点:河西区黄埔南路4号(河西区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28138773
(三)河北区
受理地点:河北区中纺前街30号(宁园街办事处旁)
咨询电话:26293509
(四)南开区
受理地点:南开区向阳路21号
咨询电话:27228633
(五)河东区
受理地点:河东区七纬路106号(河东区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84122032
(六)红桥区
受理地点:红桥区新河北大街30号(旱东拆迁指挥部)
咨询电话:87724222
(七)东丽区
受理地点:东丽区开发区一纬路8号(东丽区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84375150
(八)津南区
受理地点: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岐路25号(津南区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28395643
(九)西青区
受理地点:西青区西青道409号增6号(西青区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27916803
(十)北辰区
受理地点:北辰区京津公路果园北道1号(北辰区房地产管理局)
咨询电话:26393731
大寺新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剩余房源登记
除此之外,大寺新家园(佳和康庭、佳和荣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剩余房源将于6月5日至7日面向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登记。如有意向你可千万不要错过时间。
项目情况
据了解,佳和康庭、佳和荣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项目位于西青区解放南路延长线,津港公路以东。四至范围:东至梨双支路,南至规划路,西至津港路,北至次干路。
该项目由和平区公租房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接受剩余535套房源的登记。其中,佳和康庭一个居住空间26套,二个居住空间197套;佳和荣庭一个居住空间29套,二个居住空间283套。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要件到公告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要件主要有:
《符合条件通知单》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免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担保证明》或《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诺书》或《公证书》原件。
持有《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诺书》的家庭须携带家庭成员名下的私产住房、公有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按照程序,经营单位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即领取租房补贴残疾家庭类、领取租房补贴其他家庭类和非租房补贴家庭类分别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登记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摇号。登记摇号结束后,区房管局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
登记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00至3:30。
登记地点、联系电话
登记地点:大寺新家园佳和荣庭底商
联系电话:23751875、237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