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石家庄市保障房中心发布消息,市区2017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申请将于5月27日开始,6月5日结束。公租房房源分布于26个小区,共6367套,计划于6月16日进行公开摇号分配。
26个小区共6367套保障房待分配
本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正在享受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资格审核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分配房源共26个小区6367套。其中集中建设小区2个,为南和苑、东安小区,共3170套;配建小区5个,为众美绿都、盛邦花园、悦城、光华里、依水佳苑,共2115套;腾空清退的空置房源20个小区,共1082套。
申请方式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补贴申领家庭,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并提交《石家庄市区2017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此外,户口不在市区及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矿区、正定新区的申请人须提供居住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申请家庭;
18周岁以下孤儿;
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保障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我市公共保障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保障房分配从资格申请到实物配租全程公开透明,申请家庭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切勿听信“交钱就可以办理保障房”的谎言,以免给自己的家庭财产造成损失。公共保障房只出租不出售,禁止转租、转借,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的,立即收回房屋,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石家庄市区2017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
通告
为了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现就市区2017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公开分配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此次配租的公共保障房共涉及26个小区,具体房源套数、租金及物业费标准、面积范围、小区坐落等情况如下:
(最终以房产测绘所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受理范围
1、正在享受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资格审核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申请家庭;
(3)18周岁以下孤儿;
(4)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三、受理时间
2017年5月27日至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方式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填写并提交《石家庄市区2017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五、公开摇号
6月16日,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公开摇号分配。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电话:87820533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裕华区:86578228桥西区:83050274新华区:86952339
高新区:85095016长安区:86252934
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石家庄2017年保障房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