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5月6日,在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干以胜带领下,全国政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组来到安徽省肥西县三河镇木兰村,村民靳仲本指著河对岸的麦田告诉调研组,“那是我通过合作社承包的地。”
2006年,木兰村组建了安徽省第一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作社,农户自愿以所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即成為社员,合作社将入社的土地集中连片,通过公开招标转包给几个大户经营。靳仲本正是通过合作社承包了500多亩土地,主要种小麦、水稻和油菜。他签订了3年的转包合同,每年付给转出土地的农户一亩480元的租金。现在,他的全年纯收入能达到20多万元。
在木兰村村委会,有一间办公室是专门留给合作社的。调研组看到,办公室墙上贴著合作社章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还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在这裡,合作社相当於一个中介服务平台,有一整套土地流转程序,农户自愿入社,无需付费。
“合作社成立前,农业税还没取消,种粮食赚钱难,不少农户外出打工,地就撂荒了。现在有了合作社,土地得到高效利用,转出土地的农户可以放心地外出打工,而且国家粮食补贴依然归他们所有。”在与调研组座谈时,木兰村村委会负责人这样阐述成立合作社的好处。
现在,在肥西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直在进行,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也正在形成。然而,目前仍以农户之间流转居多,其次是流转给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木兰村村委会一位负责人向调研组坦言:“农业是个高风险產业,土地流转又涉及多家农户,农民怕收益得不到保証,企业怕投资得不到回报,村干部怕引起麻烦。”
木兰村一共有3000多亩土地,现在有约2000亩并没有流转。座谈时,未流转土地的村民告诉调研组,每亩四五百元的租金偏低,而部分年纪较大的村民表示,他们难以找到外出打工的机会,寧愿自己种粮自己吃,留住“保命田”。
其实,土地的流入方———种粮大户也有自己的顾虑。木兰村种粮大户张振说,转包合同3年期限太短,大型机械不敢买,基础设施不敢投入,希望期限延长。
对此,委员们认為,应进一步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急不得,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顺应市场规律。”高鸿宾委员表达了这样的观点。王国卿委员则认為,土地流转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考虑,不必片面追求流转比例,而且要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在土地流转中,政府不宜管得太多,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政府隻要做好服务就行了。”张全国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