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农民朋友来咨询,为什么村委会可以强制没收自己的承包地?比如说,以家庭成员死亡、孩子进城读书等缘由没收,这是否合理呢?针对这种情况,小编给咱农民朋友分析下,什么情况下会被回收农村承包地?什么情况下又一定不会被回收?
根据查找的相关资料,整理如下:在农村,非农业户口子女继承的承包地将会被回收;承包方全家迁入城市,享受了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其农村承包地将会被回收;承包方迁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并已承包了土地,其原承包地将会被回收;
另外,咱农民朋友注意了,只要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就可以完全不用担心自己农村承包地会被回收;
在农村,应征入伍的人数不少,按照相关规定,村里不能以土地常年闲置而回收他们的承包地;
对于农村中,举家全部迁入城市的农民,只要其户口还是农村就还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要其没有出具相关协议主动放弃农村承包地,村集体就不能够自主强行收回;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前面提到的,也比较多见,因为上学时将户口迁出去了,可毕业后回到农村发现地没了,其实这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村集体不能因此而收回其承包地;
还有就是,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或是一方已离世,只要在新居住地没有承包地,原村居住地的承包地就不能够强制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