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厦门市、武夷山国家公园、晋江市为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区域。目前,登记工作已启动。
《方案》明确,厦门将试点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关联路径和方法,不动产登记单元范围线、登记权利内容信息如何与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范围线和登记内容准确无误相关联,当不动产登记单元矢量范围线与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矢量范围线不一致时处理的原则;重点探索以不动产信息平台为基础纳入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为国家编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实施指南》提供参考和意见建议。
《方案》确定,武夷山国家公园将试点以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登记单元时登记单元边界的划定方法,国家公园登记单元边界如何与土地所有权边界、土地使用权边界、不动产权边界、国家公园管理审批范围线边界等各类边界做好衔接,最终确定国家公园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当国家公园界线、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的,国家公园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重点探索国家公园自然状况登记内容和公共管制内容,研究国家公园管理机制及政府代表行使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包含的范围内容和边界划分,合理确定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及行使范围;为国家编制《国家公园确权登记操作指引》提供参考和意见建议。
《方案》明确,晋江在开展全要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将试点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预划、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归属异议处理、自然资源所有权和基本状况登记、自然资源登记附图制作、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平台搭建、相关部门自然资源信息互通共享等工作,探索晋江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陆海自然资源登记,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的路径和方法研究;为国家编制《全要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指引》提供参考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