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要看流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符合,当然可以再流转。你说的情况不详细,无法判断土地性质。
回答2:如果合同未载明不能再次流转,则可以流转给别人,但应注明土地所属的承包人和第一次流转时相关特别规定,比如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过第一次流转的时限等。
案例:
三方牵手 多方受益
土地“二次流转”催生“多薪农民”
3月22日上午,整理完家里的事务,阳新县三溪镇姜福村村民冯红英去公司上班。因为家里的农田全部流转,如今,冯红英不光每年有土地流转费收入,还有在公司打工挣钱的收入,成为一个“多薪农民”。
像冯红英一样,通过村与农户、企业之间的土地“二次流转”,全村有数百人跻身“多薪一族”。
姜福村是一个山区村,山多地少,旱涝不保,地块零散且不连片,土地转流面临瓶颈。
2007年,该村郭塘垅组50亩农田因“无水可抗”长期抛荒,必须整修上游的废弃水库,但又缺乏资金。姜福村大胆尝试,用5年“零费用”的方式,将50亩农田流转给种植大户。
很快,水库整好了,沟渠修好了,机耕路打通了,附近250亩农田也跟着受益。2012年承租期限到期,这50亩农田以每亩150元的价格流转给村里,村里“二次流转”给种粮大户,为土地流转加上了“双重保险”。
从“零费用”流转到“多渠道”受益,姜福村从中得到启示。但是农民有流转愿望,公司有流转意向,因土地不成片,双方都疑心对方“变卦”,协商的流转费用极低。
于是,根据群众意愿,姜福村由村集体出面分别与农户、企业签流转合同,将散落在农户手中的土地流转起来,并通过项目投资、公司投入,进行大面积整体改造开发,再流转给公司,由公司上交村集体一定的费用,实现企业、农民、集体三方获益。
根据这种“三方牵手、双重保险,村企投入、成片整理,二次流转、多方受益”流转方式,姜福村先后将全村45的土地(1400多亩)流转到村里,再通过村里流转给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经营大户进行整体开发,连片种植竹柳、油茶、粮食、葡萄等。
姜福村的土地“二次流转”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土地质量提高,解决土地抛荒;土地价值提升,农民收入增加;改变种植模式,转移富余劳力等。目前,姜福村有近百村民在家门口打工,外出务工年收入10万元的农户就有400多家。
一手牵着村民 一手拉着企业
姜福村土地“二次流转”催生“多薪农民”
3月22日上午,整理完家里的事务,阳新三溪镇姜福村村民冯红英踏上了去公司上班的路程。
冯红英家里的农田全部流转。如今,她不光每年有土地流转费收入,还有在公司打工挣钱的收入,成为一个“多薪农民”。
像冯红英一样,通过村与农户、企业之间的土地“二次流转”,全村有数百人跻身“多薪一族”。
姜福村是一个山区村,山多地少,旱涝不保,地块零散且不连片,成为土地转流的瓶颈。 如何巧妙地避开固有劣势,整合优势资源,吸引产业发展要素?姜福村通过不断探索创新,变“不可能”为“可能”。
早在2007年,该村郭塘垅组50亩农田因“无水可抗”长期抛荒,必须整修上游的废弃水库,但是村里缺乏资金。后来,姜福村大胆尝试,用50亩农田5年“零费用”的方式,流转给种植大户种植粮食。
很快,水库整好了,沟渠修好了,机耕路打通了,附近250亩农田也跟着受益。2012年承租期限到期,这50亩农田以每亩150元的价格流转给村里,村里“二次流转”给种粮大户,为土地流转加上了“双重保险”。
从“零费用”流转到“多渠道”受益,姜福村从中得到启示。这一年,姜福村引进湖北福瑞达农林开发公司流转土地400多亩种植葡萄,依托仙岛湖发展生态观光农业。
农民有流转愿望,公司有流转意向,但土地不成片,双方都疑心对方“变卦”,协商的流转费用极低。
根据群众意愿,姜福村由村集体出面分别与农户、企业签流转合同,将散落在农户手中的土地流转起来,并通过村项目投资、公司投入,进行大面积整体改造开发,再流转给公司,由公司上交村集体一定的费用,实现企业、农民、集体三方获益。
“不值钱”的土地变成了“香饽饽”,村民流转费提高了,土地实现了顺利流转。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完成,二期工程正在开发。去年,该公司光劳务费一项支出47万多元。
根据这种“三方牵手、双重保险,村企投入、成片整理,二次流转、多方受益”流转方式,姜福村先后将全村45%的土地(1400多亩)流转到村里,再通过村里流转给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经营大户进行整体开发,连片种植竹柳、油茶、粮食、葡萄等。
姜福村的土地“二次流转”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土地质量提高,解决土地抛荒;土地价值提升,农民收入增加;改变种植模式,转移富余劳力等。目前,姜福村有近百留守村民在家门口打工,外出务工年收入10万元的农户就有400多家。
姜福村党支部书记明道祥认为,推行土地“二次流转”,农民由“不放心”变为“放心”,企业由“找服务”变为“享受服务”,搭起的是桥梁,释放出的是活力,解决的是土地流转中的后顾之忧。
采访手记
不能让老百姓吃亏
离开姜福村,福建老板又赶来了。因为村里将路修到了地头,明龙组一处荒芜多年的70多亩土地又重新焕发生机。
姜福人不乏创新意识,不缺进取精神。这些年“一股三共”兴修“小农水”到村规民约规范农村用地,再到村民理事会参与新农村建设,“姜福模式”、“姜福经验”走出全省、推至全国。
目前,姜福村土地流转率是45%,这对山区村来说处于领先水平。可以说,姜福村敢做“红娘”,敢担风险、敢于作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为农户和企业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这种作法,为其他面临同样土地流转问题的山区,提供了经验。
目前,我市山区土地流转还不尽人意,流转进度慢、费用低,农民积极性不高,这对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个瓶颈。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流转虽然敏感,但只要遵循“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不改变土地性质、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不得超过承包期(30年)的剩余年限。我们就应该鼓励基层大胆地试,发动群众大胆闯,探索出一条符合各自实际的土地流转之路。
也许,姜福村的土地“二次流转”还有待规范和完善,但只要不让老百姓吃亏,就是对老百姓最好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