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市场

河北将采取5方面举措扶持鼓励土地流转

2014年05月07日 09:57来源:点击量:0

 来源:新华网

  为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河北省将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扩大承担农业项目范围、强化金融保险支持、落实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等,扶持鼓励土地流转和家庭农场种植业大户发展。

  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河北将从5方面扶持鼓励土地流转: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设省级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和市、县级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对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15亩等于1公顷)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对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给予重点扶持。

  ——扩大承担农业项目范围。安排农业资金和建设项目时,适合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要优先安排。各级新增农业补贴资金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倾斜。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评定和联合授信,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扩大有效抵押担保范围,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积极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农用生产设备、地上设施等抵押贷款,推广保单、仓单、商标权、知识产权、股权等质押贷款等。

  ——落实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其直接用于农产品(11.18, 0.14, 1.27%)生产的设施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允许其占用耕地建设管理和生活用房、仓库、农机具库棚、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附属设施,所占耕地按农用地管理。

  ——提供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在粮食主产区,以建立农机合作组织和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为重点,为粮食生产提供全程服务;在蔬菜等经济作物主产区,以建立农民合作社为重点,着力完善提升生产、科技、质量、流通、销售等服务功能;支持规模养殖场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饲料供应、兽药配送、排泄物综合利用和屠宰加工等服务;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加工仓储运销、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建设中的骨干作用,逐步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