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征集2018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种植业领域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推进种植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种植业标准化水平,现就征集2018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部署,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优势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产品为重点,依托最新农业科技成果,适应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经济和园艺作物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果菜茶绿色发展,提升种植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需要,增加标准供给,提高标准质量,优化标准体系,推进质量兴农,加快推进种植业标准化生产。
二、内容范围
(一)产地类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要求、耕地质量、农田建设标准等。
(二)流通类标准。包括等级规格、包装标识、贮藏运输、检验检测和评价方法等。
(三)生产管理技术类标准。包括农业防灾减灾、监测防控、水肥管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以及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农机农艺结合操作规程、良好农业规范等。
(四)投入品管理类标准。包括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及安全使用准则等。
(五)其他。包括温室大棚设计、建造,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农情、墒情等,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协调配套。所提出的立项建议不得与在制和已发布标准相重叠、交叉、矛盾,要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相协调、相衔接。
(二)加快更新。要积极推进“高龄”标准的修订和清理工作,适应消费和生产需求,加速标准体系更新。
(三)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相关标准研究机构和标准应用部门参与立项建议工作。
(四)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详细论证。
请在广泛征集、认真审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提出2018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并填写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于2017年6月2日前,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质量标准处路馨丹
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0095,18910963282
传真:010-655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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