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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厅获批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2014年05月05日 09:31来源:点击量:0

来源:南京日报

    昨天有报道称,国土部已开始起草“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及相关技术标准,引起广泛关注。记者采访获悉,省国土厅近日已获批设立“不动产登记局”,专门负责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这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离大家越来越近了。

    江苏: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

    我省推动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主要有四大特点: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协调小组,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随事走的原则,在省国土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处改为在登记局挂牌;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适当加强不动产登记力量。要求市县职责和机构整合并重,避免地方只整合职责,忽视机构整合;除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登记职责外,一次性将水域、滩涂的养殖权登记发证整合到位,不保留该项登记内容5年过渡期。

    市国土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南京国土部门尚未设立专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但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肯定会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

    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规程”正在制定

    我省批准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只是全国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一个缩影。

    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国土、住建、农林、水利等众多部门,有的部门是垂直管理,有的是地方管理,情况非常复杂,利益博弈剧烈,又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因此推进难度非常大。

    今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土部牵头九部门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该联席会议是沟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议事平台。

    3月份,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国土部表示,将用4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不动产信息依法查询。

    目前正在制定的“规程”则将对不动产产权信息、产籍信息的获取、登记、信息共享等,做出详细的程序性和技术性规定。以此作为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能部门实施具体工作的技术指引。同时,国土部还在抓紧制定统一的登记簿和证书等登记文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进入“技术推进阶段”。

    专家:有利于防范风险,对楼市影响不大

    “设立不动产登记局,让房产证和土地证不再分割办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认为,此举有利于保障权利人及市场交易行为的安全,也为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打下了技术基础,这是未来趋势,也是国际惯例。目前,南京房地产登记就是土地证由国土部门发放,而房产证由南京市住建委发放。有些房屋房产证已经用作抵押或者转移,而土地证却没有更改;或者土地证被抵押,房产证没有任何显示,这显然会带来风险。

    那么,批准设立不动产登记局会不会对当前楼市产生影响?“对楼市不会产生太大作用。”吴翔华分析,目前只解决了技术层面的问题,不代表马上就征收房产税。但是, 如果今后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都执行到位后,房地产方面的税收改革将会更容易推行。

    国土部相关人士日前也表示,有人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防止腐败,有利于降低房价,对房地产市场存在影响等。这些尽管客观上可能多少有关联,但不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直接目的。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最终是为了实现各类不动产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的转变,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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