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秦楚网讯
4月30日下午,继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安排部署十堰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龙良文,副市长张歌莺出席会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目前,十堰确权颁证试点已明确,全市共计41个乡镇、245个村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其中:丹江口市作为整县(市)推进试点,共20个乡镇、224个村纳入试点范围;其他县市区各选择了3个试点村。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办好试点,要重点把握六大原则,正确处理十个关系,抓住两个时间节点,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六大原则即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地方负责。正确处理十个关系,即各地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此次确权和历史确权,稳定和调整,法、约、情、理,权利和义务,老成员和新成员,一般对象与特殊对象、田多户和田少户,以往平调和此次确权,30年不变和长久不变,确权与稳定、发展等十个方面的关系,确保依法依规、安稳有序。抓住两个时间节点,即确保10月底以前把经营权证发放到户,并进行常态化管理;12月中旬前完成检查验收并提交试点工作专题总结报告。
链接:什么是确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