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确权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农民朋友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修建各种违章建筑,一般面对违章建筑,政府的做法就是拆除、没收或者是通过补办手续来解决。
但是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实际解决的方式和平时不一样,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是需要拆除的,在农村,以下几种建筑不会被拆除,可以列入暂缓拆除的范围。
1.违章建筑拆除后没有房子可以居住的或者是住房面积小于当地困难住房标准的。
2.一户多宅,但是可以分户处置的。
3.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需要保留的农业设施等。
4.没有土地证的工厂,但是被列入再开发范围内,并且可以补正的。
5.农民住房周边的附属建筑,阳光房等没有侵占到公共面积,不影响市容市貌且没有邻里纠纷的。
以上建筑不会被拆除,但是不会给予农民安置补偿,这一点需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