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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福建省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加强批而未用土地的盘活利用工作,力争在年内将本地批而未用土地面积下降50%以上。
福建省要求各市、县(区)国土局,进一步核实本地批而未用土地数量、类型,绘制各类批而未用土地项目分布图,明确清理盘活工作任务;逐宗提出盘活利用的具体措施,针对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采取申请撤销批文、二次招商、督促限期开工等措施进行盘活处置,力争在年内将本地批而未用土地面积下降50%以上,2015年末将批而未用土地面积控制在已批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总面积的10%以内。
福建省强调,各设区市国土局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盘活利用工作的跟踪指导,掌握辖区各县(市、区)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盘活利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国土厅将适时通报各地盘活利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