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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17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

2017年04月17日 09:35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点击量:0

为补足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提升宁德城乡环境面貌,现就2017年全市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力争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0亿元、美丽乡村建设投资32亿元。抓好新一批市政线网“六千工程”,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公里、雨水管网83公里、污水管网113公里、供水管网117公里、绿道190公里和燃气管网150公里。加快治理停车难,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200个及乡镇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路灯节能改造1000盏以上。加快2条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抓好新一批百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535个行政村改厕改水任务、80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重点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整治村庄139个,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15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11条,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3个,继续推进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全市要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深入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有感度”。

二、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投资目标

全市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50亿元,其中蕉城16亿元、福安27亿元、福鼎37亿元、霞浦15亿元、古田15.5亿元、屏南4.5亿元、寿宁14亿元、周宁4.5亿元、柘荣12.5亿元、东侨4亿元。

(二)重点任务

1.城市道路桥梁。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城市的通达性和微循环能力,建设畅通城市,重点完善主干道、打通断头路和加密建成区路网。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公里以上,包括“白改黑”等既有道路改造提升、背街小巷拓宽改造、开发区(新区)道路建设等,蕉城12公里、福安16公里、福鼎16公里、霞浦9公里、古田9公里、屏南7公里、寿宁7公里、周宁7公里、柘荣7公里、东侨10公里。推动中心城市的交通拥堵节点综合整治,各县(市、区)都要建成一个以上慢行示范片区,并与城市绿道衔接。推进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完成路灯节能改造1000盏以上,其中蕉城200盏、福安400盏、福鼎400盏、寿宁100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2.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全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200个,其中蕉城400个、福安350个、福鼎350个、霞浦200个、古田200个、屏南200个、寿宁200个、周宁200个、柘荣200个、东侨100个,其中1500个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蕉城300个、福安250个、福鼎250个、霞浦100个、古田100个、屏南100个、寿宁100个、周宁100个、柘荣100个、东侨100个)。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3.市政线网及绿道

——雨水管网。全市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渠)83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的新建改造雨水管网(渠)、城市与乡村绿道配建的排水管沟(渠),其中蕉城11公里、福安10公里、福鼎10公里、霞浦8公里、古田7公里、屏南7公里、寿宁7公里、周宁7公里、柘荣7公里、东侨9公里。

——污水管网。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管网扩面工作,全市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13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其中蕉城15公里、福安17公里、福鼎17公里、霞浦8公里、古田9公里、屏南7.5公里、寿宁7公里、周宁9公里、柘荣13.5公里、东侨10公里。

——供水管网。加强供水管网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控制。全市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17公里,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及小区、工业区、开发区、乡镇新建改造供水管道、一户一表改造的管道、市政供水管网改造的临时过渡管,其中市本级18公里、福安20公里、福鼎20公里、霞浦12公里、古田11公里、屏南9公里、寿宁9公里、周宁9公里、柘荣9公里。

——燃气管网。全市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50公里,其中市本级25公里、福安35公里、福鼎15公里、霞浦20公里、古田15公里、屏南10公里、寿宁5公里、周宁10公里、柘荣15公里。

——绿道建设。全市新建提升绿道19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35公里(含蕉城、东侨),福安、福鼎各30公里,周宁20公里,霞浦、古田、柘荣、屏南、寿宁各15公里。主要城市要建成1-2个绿色慢行区域或“绿线”,打造连续的林荫大道和生态绿廊,推动重要街头绿地公园与慢行系统的“联网”,推进沿城镇外围的自然河流、小溪、海岸及山脊线的生态型绿道连点成线,其中生态型绿道、郊野型绿道可按实物工作量计算。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水利局

4.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推进2条黑臭水体整治,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

5.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各县、市开展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加强雨水利用、提高透水率,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利局

6.城市污水处理。启动贵岐山污水厂技改扩建工程,新建宁德东区、福安湾坞西片区等2个污水处理厂,有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环保局

7.城市供水设施。新建宁德第三水厂5扩10项目等供水厂,各县、市建设应急备用水源,重要场所争取做到双回路供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水利局

8.城市垃圾处理。开工建设宁德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漳湾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理设施投入使用。从大件垃圾分类、干湿垃圾分类入手,采取分时分类等措施,启动全市强制垃圾分类试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9.城镇公厕建设。全市新增110座城市公厕、93座乡镇公厕,其中城市公厕:蕉城14座、福安14座、福鼎14座、霞浦11座、古田11座、屏南10座、寿宁10座、周宁10座、柘荣9座、东侨11座,乡镇公厕:蕉城11个、福安15个、福鼎12个、霞浦11个、古田11个、屏南8个、寿宁12个、周宁6个、柘荣7个。积极推动选用造价低、建设周期短的移动式公共厕所,可结合公厕配套城市工人休息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10.城市园林绿化。屏南县在2017年要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宁德市要筹建一个城市植物园,打造连续的林荫大道和生态绿廊。借开展城市公园建设竞赛之际,全市要建设300公顷园林绿地建设。各地要力争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城市公园、1条道路、1处重要节点、2个小区、2个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完成5处以上立体绿化、5片以上城市片林(单片面积在700平方米以上并种植2排以上乔木的城市园林绿地)、5处以上旧城区街头小绿地,在城市公园或郊野公园建设时适当配置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林业局、规划局、体育局

11.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重点推进山体、水系、湿地、海岸的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老城区有机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沿街立面整治、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城市修补工作。市本级整治2个以上,各县(市)整治1个以上项目(含续建项目)。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确定省级重点跟踪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林业局、水利局、铁办

12.推进特色小镇工程包和乡镇所在地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面推进蕉城三都澳大黄鱼小镇、屏南药膳小镇、霞浦三沙光影小镇3个省级特色小镇工程包建设,并向29个省、市综合改革建设和赛岐、太姥山2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拓展。大力推进特色小镇及试点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燃气、排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市政道路水平,建立完善道路网系统;推进产业发展,继续提升住房保障、文教卫生、商贸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每个镇开展一条以上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每个镇新建一个以上供居民休闲活动的公园(大于0.5公顷),或建成一条以上绿道(大于1公里)。全市乡镇建成1000个公共停车设施(蕉城100个、福安100个、福鼎100个、霞浦150个、古田100个、屏南150个、寿宁100个、周宁100个、柘荣100个)。启动其它乡镇所在地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沿街立面、道路街巷、杆线缆线、农贸市场、交通秩序、污水垃圾、“两违”治理、园林景观等方面整治建设,并推进地域文化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发改委

13.其他。除以上12方面重点任务外,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城市街景综合整治以及城市“双修”等其他项目。

三、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结合“精准扶贫”、“一事一议”工作,2017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千百十”工程)重点推进污水治理、垃圾处理、裸房整治,抓好环境整理、文化遗产保护、村庄绿化、村道硬化等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一)投资目标

全市力争完成年度投资32亿元,其中蕉城4.03亿元、福安5.50亿元、福鼎3.07亿元、霞浦5.02亿元、古田4.28亿元、屏南2.95亿元、寿宁2.60亿元、周宁2.79亿元、柘荣1.76亿元。

(二)重点任务

1.村庄环境整治。全市要完成139个村庄环境整治,其中创建1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11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各地要在开展环境整治的同时,强化村庄风貌管控,突出乡土气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注重典型示范、连线成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规划局

2.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全面启动未覆盖污水处理设施的6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建成14个,其中:蕉城1个、福安2个、福鼎4个、霞浦3个、古田2个、屏南1个、寿宁1个。通过新建垃圾转运站或者购买垃圾压缩运输车的方式完成未建成垃圾转运系统的48个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实现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其中:蕉城1个、福安9个、福鼎10个、霞浦5个、屏南5个、寿宁10个、周宁2个、柘荣6个。全市推进农村改厕改水工作,完成535个行政村的改厕任务(含省里确定的新建改造村庄三格化粪池6.538万户任务)和村庄污水治理;新增800个行政村实现垃圾常态化治理,使全市7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农业局、财政局、环保局

3.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屏南县双溪镇、福鼎市仙蒲村、霞浦县半月里村等1镇2村,列入省级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名单,有关县(市)要积极开展保护整治工作,兑现配套“奖补”资金,抓紧编制完善保护规划,认真制定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修缮和整治项目清单,精心选择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依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导则》要求,有序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规划局、文广新局、旅游局

4.引导新村建设。加强村民建房监督管理,推进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融合,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审批时限要求。抓好建筑工匠培训,发挥其在村民建房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灾后重建、地灾搬迁、村庄征地拆迁和库区移民安置等工作,抓好村民安置房建设,建设一批农村示范房和村民集中住宅小区,扭转抢建乱建行为,打造新农村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移民局

5.农村危房改造。根据《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2017年全市开工改造2678户农村危房改造(蕉城70户、福安592户、福鼎1160户、霞浦82户、柘荣94户、周宁35户、寿宁578户、古田26户、屏南41户),竣工1059户(蕉城28户、福安234户、福鼎458户、霞浦32户、柘荣37户、周宁14户、寿宁228户、古田11户、屏南17户),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补助2199.566万元,以修缮加固为主,降低成本,减轻困难农户经济负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

6.铁路沿线绿化整治。继续推进温福、合福铁路沿线绿化整治,重点抓好高铁、铁路车站到城区沿线重点区域环境景观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铁办、林业局、住建局

7.公路沿线整治。抓好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城区、城镇连接新区和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组织实施

一是落实项目。各地要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细化分解,梳理筛选形成具体项目清单,制定实施方案,排出进度计划,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要建立项目调整更新机制,及时调整新生成项目,调减无法形成有效投资的前期项目。二是强化指导。加强专家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组织专家团加强对“三边三节点”、美丽乡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的技术指导;筛选村庄进行规划整治、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保持修复等方面的重点指导和服务;推广省里制定出台的宜居环境建设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标准,指导和规范各地项目实施;及时总结新的理念和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三是严把质量。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现场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等,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精品工程。

(二)落实资金保障

一是做好财政资金保障。今年安排的宜居环境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中的补助资金已下达各地。各县(市、区)要明确年度筹资方案,对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等要按照不少于省级补助资金的规模落实建设资金,并于4月底前拨付到位。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补助农村改厕改水工作,县(市、区)财政根据自身实际配套。

二是重点推行PPP模式。采用PPP模式的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包项目,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上浮10%。省级预算内投资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增日焚烧处理垃圾每百吨补助440万元,其他市、县220万元,同时按照新增处理能力计算补助金额低于110万元的项目按110万元给予补助。对采用厂网一体化运营的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PPP工程包项目,根据项目达标处理的污水处理量给予运营专项补助上浮20%;省级预算内投资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新增1万吨/日处理污水能力的,补助标准从400万元提高至440万元,其他县(市、区)从100-150万提高至220万,同时按照新增处理能力计算,补助金额低于100万的项目按照110万元给予补助,从省级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省级财政安排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标准按照原有补助标准上浮10%。对以县(市、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垃圾治理(含阳光垃圾堆肥房建设运行管理)的PPP工程包项目,根据打捆村庄数量,超过(含)50个行政村的给予每个行政村村民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上浮20%,从省级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2017-2018年,按照推出的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规模,省级财政对县(市、区)PPP工程包安排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前期经费补助。示范项目奖补扶持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PPP工程包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

三是做好债券发行工作。筛选一批适合发债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申请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和永续债券。2017年底前新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按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给予发债企业1%的贴息,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和项目所在地财政各承担50%,省级财政分担部分由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各承担50%。对重点领域PPP工程包项目,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合理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子项目先行审核放贷。在自主决策、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机构开展收益权质押融资和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为PPP项目提供多种融资支持。允许投资企业用项目预期收益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贷款,用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地方政府可采取相应增信措施或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三)加强督促检查

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中多项任务已列入2017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效能办要将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予以督办和通报。市宜居办要按照“拉清单、对进度、问责任、提要求”的要求,实施“月通报、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以奖代补”资金和第二年相关项目安排的依据。各地要建立每季、每月政府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确保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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