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那么对于退耕还林的土地如何确权?是否需要进行确权登记?
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中,按照林权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已退耕还林并确权登记颁发了林权证的,应从农户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手续,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已退耕还林但未颁发林权证的,应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对既没有取得林权证,也没有取得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退耕还林的土地如何确权
对于已列入退耕还林规划并已由林业管理部门颁发林权证或尚未颁发林权证但已领取退耕还林补贴的承包地,农户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按照林地承包相关规定申请颁发林权证,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对于农户自行在承包土地上种植树木且没有列入林地管理范围的承包地,仍按承包地确权登记。在一块承包地中,一部分已按退耕还林报减面积,依法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剩余部分一律按实测面积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