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和《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现就我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深松整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2017年度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总体保持不变,继续按市农委、市财政局印发的《重庆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渝农发〔2015〕72号)执行。其中:
(一)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按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对重庆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渝农发〔2016〕42号)和市农委《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6〕250号)要求执行;
(二)2017年补贴产品全部重新投档,由市农机推广总站于2017年3月10日前组织完成第一批投档工作;
(三)《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7年)》自3月1日启用,《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6年)》从2017年2月28日起停止补贴申请录入;
(四)开通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相关区县(自治县)在2017年2月20日前完成对山东寿光丰农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8DGG-90型微灌首部补贴产品结算办理。
二、关于2017年度农机深松整地作业
(一)农机深松整地作为一项先进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南方雨养农业区更具有抗旱和防农田渍水的优点,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建设,不断扩大示范推广面,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各区县(自治县)要紧密结合当前春耕生产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政策组合工具,全力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2017年度我市农机深松整地中央财政资金作业补助标准继续按50元/亩执行;
(二)2016年度各区县(自治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按照渝农发〔2016〕91号精神,以50元/亩标准据实兑补,全市补助资金总额以不超过当年下达和上年结存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的15%为上限;各区县(自治县)要做好验收审核和监管工作,规范兑补,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安全;
(三)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不再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另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紧抓春耕春播农时,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主动而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推进。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三级监管机制,确保农机购置政策规范高效实施。要加强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全程监管,进一步规范作业验收和补贴发放程序,保证深松作业质量,避免虚报作业面积等违规行为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采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作业深度等进行远程实时监测,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