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坚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突出科技创新,统筹保生态、稳供给,强化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绿色发展。
今年,全市新增8家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全市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60%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8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与屠宰质量安全事故。
一、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
优化畜牧业布局,以培育家庭农场和建设集约化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整治、改造、提升,不断优化规模养殖结构,引导畜禽养殖向非禁养区、养殖密度较低区域转移,不断优化规模养殖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供给侧结构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业品种结构,稳定生猪生产水平,扩大优质家禽养殖,鼓励家禽养殖企业发展清洁蛋品生产,打造自主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积极推动地方畜禽品种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肉鸽、獭兔、蜜蜂等特种畜禽生产,发挥协会作用,加快品牌培育和技术推广,壮大特色畜禽产业。鼓励发展畜禽产品深加工,发展品牌连锁经营,延长和拓展畜禽产品产业链。
二、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着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小散养殖场户有序退出,压缩小规模养殖比重。鼓励经济基础较好、技术水平较高的小规模养殖场户扩规模、提档次、上水平,扩大“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经营,发展一批集约化程度高、农牧结合紧密型全产业链经营的现代化规模养殖企业。因地制宜推广农牧结合、发酵床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到2017年底,全市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标准化生产改造和智能化设施提升,提高畜禽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2017年全市新增8家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着力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对已创建场的监管,及时将禁养区内的创建场作摘牌处理。
三、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认真组织三大集中防疫行动,深入推进羊小反刍兽疫消灭、种猪场伪狂犬病净化和家禽H7N9剔除计划的实施,落实主城区犬类狂犬病属地管理并加强全市犬防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强化常见病与多发病的防治。做好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六合区、栖霞区动物血吸虫病防控应通过省级传播阻断达标验收,溧水区与雨花台区、鼓楼区、秦淮区应通过省级消除达标验收。开展动物防疫行业技能竞赛与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演练。严格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延伸绩效管理和市级公益性服务体系考核,配齐病原学监测设备,推进病原学监测和免疫效果飞行监测常态化。推动有条件的镇街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退出强制免疫试点,引导和支持多种形式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包括强制免疫注射在内的社会化服务试点。加快完成镇街畜牧兽医站加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工作。
四、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江苏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完善屠宰准入管理,统筹规划、优化布局、规范设置、提档升级。全面完成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10月底前完成江宁、六合两区不合格生猪屠宰企业的关闭与省级验收工作。积极推进江宁家禽屠宰中心建设,逐步规范牛羊屠宰行业。加强生猪屠宰企业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监督检查规范》,开展生猪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强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强代宰经营管理,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病害肉流入市场。
五、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落实畜产品质量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南京市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兽药管控与兽药残留整治,深入推进兽药分类管理,完善市级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计划,推进兽药经营环节二维码追溯建设。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各环节监管,严格收购站和运输车许可管理,注销关、停以及僵尸收购站和运输车的证号,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加强检疫监督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基于动物疫病监测和监督管理并结合规模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兽药残留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出证制度。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收购、加工病死畜禽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畜产品监测与风险预警力度,严格执行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规定,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六、严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管理。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许可条件等要求组织生产,严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者采购与使用记录、产品合法性等行为。重点查处无证生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按规定标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经营非法及不合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开展培训指导,提高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主体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饲料行业规范化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全市饲料工业信息统计工作。
七、强化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严格执行禁养区管理制度,加强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督促畜禽养殖场户依法履行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快改造提升现有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并正常运行。支持在现代农业园区、规模种植业基地中配套建设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型畜禽养殖场,推进农牧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污水深度处理、废弃物集中处理等治污模式。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开展粪便综合利用,探索建立分散养殖粪污收集、贮存、处理与利用体系,提升工程化堆肥处理规模,推广液态有机肥生产技术。继续开展畜禽健康养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2017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60%以上。
八、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加强信息化服务,完善全市生鲜乳质量监控体系,相关区要配备专用电脑,明确专人负责,对全市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奶牛场、运输车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广使用南京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疫病风险评估预警决策系统和犬类狂犬病免疫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生猪定点屠宰场、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联网视频系统和兽药经营推广二维码追溯管理系统。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发“互联网+订制畜牧业”的网销模式,组织各种特色畜产品在线营销,鼓励开展生鲜畜产品区域配送。推动畜禽养殖登记备案、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等联网,拓展互联网技术在畜禽养殖领域应用。加强技术推广和服务,开展基层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站创建,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大力推广生猪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黄羽肉鸡高效饲养、蛋鸡标准化养殖等技术,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